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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做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做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
admin
2022-05-18
38
问题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做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 )
选项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答案
A,B,C
解析
在本题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仅仅是解除婚姻关系,而法院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做出了处理,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处分原则;法院对当事人并未主张的事实做出裁判,没有对相关财产和子女抚养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违反了辩论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于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对于财产部分和子女抚养问题,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对当事人同意一并处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而不能直接改判。具体来说,因为一审判决不准离婚,自认就没有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如果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所做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那么对子女和财产处理问题就只经过一次审理,违背了两审终审制度,所以二审法院直接改判的做法就违背了两审终审制度,本题中与回避制度并没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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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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