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使用手机.与张某和李某路边停靠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损失。当事人之间协商未果,张某欲诉至法院解决。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9-10-31  30

问题 冯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使用手机.与张某和李某路边停靠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损失。当事人之间协商未果,张某欲诉至法院解决。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仅张某起诉,但是开庭当天没有说明理由缺席庭审,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B、如果仅李某起诉,开庭当天没有说明理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C、如果冯某没有说明理由未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如果张某和李某同时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答案B,C,D。

解析 考查撤诉、缺席判决与诉的客观合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A项错误,B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1条的规定,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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