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关于同避决定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9-10-31  30

问题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关于同避决定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方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关于方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上一级法院作出
B、如果付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同胞兄弟,且常某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关于付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常某作出
C、如果常某是甲公司诉讼代理律师钱某的老师.且其又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关于常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由审判委员会作出
D、如果胡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则关于胡某是否回避的决定应南方某作出

答案B,D。

解析 考查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该案中,院长方某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其亦为本案的审判长。故A、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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