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到酒楼宴请客人,自带酒水。结账后甲发现结账清单上有开瓶服务费100元,便向酒楼服务员提出异议。服务员将菜单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王某看见上面写着:“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收取开瓶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100元收取”,服务员解释为王某看过菜谱
王某到酒楼宴请客人,自带酒水。结账后甲发现结账清单上有开瓶服务费100元,便向酒楼服务员提出异议。服务员将菜单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王某看见上面写着:“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收取开瓶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100元收取”,服务员解释为王某看过菜谱
admin
2015-09-16
32
问题
王某到酒楼宴请客人,自带酒水。结账后甲发现结账清单上有开瓶服务费100元,便向酒楼服务员提出异议。服务员将菜单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王某看见上面写着:“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收取开瓶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100元收取”,服务员解释为王某看过菜谱后点餐,等于默认解释交易条件。王某就此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应认定关于开瓶服务费的格式条款无效
B、应根据王菜的请求撤销该格式条款
C、开瓶服务费的格式条款有效。王某应支付该100元
D、应变更该格式条款内容,王某与酒楼双方各承担50元
答案
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该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因酒楼对于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没有履行特别提醒义务,故该格式条款无效,故A项正确,C、D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只有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或限制自己的责任的条款(而不包括加重对方的责任)又没有提醒对方的注意(属于意思表示有瑕疵)情况下,才属于可撤销该格式条款,故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R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木材厂从乙建材公司购入门窗一批,赊欠货款50000元,后乙建材公司从甲木材厂购人价值30000元的木料,没有付款。甲术材厂将和乙建材公司之间的交易文件交由丙保管,后丙的住处发生大火,合同等文件都被烧毁。乙建材公司以甲木材厂拖欠借款不还为由诉至法院,下列说
村民甲为看家护院,养了一条凶猛的大狗,并将其关在自家的院中。村民乙为逗该狗,将该狗放出,该狗将村民乙和村民丙咬伤。对于村民乙和村民丙的损害,其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成功救起落入洪水中的少年乙后,被巨浪卷入洪水中牺牲。甲的妻子丙将甲生前唯一一张照片的底片(原照片已经灭失)交给丁图片社(具有法人资格)印制成遗像。结果图片社的员工戊在工作时抽烟失火,烧毁了甲唯一的照片底片和已经印制好的遗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只能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8岁,父母双亡,和祖父一起生活。在学校因和1l岁的乙发生口角,被乙推人池塘,幸被老师发现救起送医院抢救,花去医疗费10000元。甲祖父与乙父协商未果,代甲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甲企业以自己的房屋及其房屋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但在登记时只登记了房屋,未登记房屋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该抵押担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恒祥皮具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恒祥皮具厂提供担保,考虑到恒祥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洛明皮具厂找到恒祥皮具厂,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术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义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在Word2000中,可以建立许多复杂公式,通过______实现。
f(χ)=(χ-χ0).φ(χ),其中φ(χ)可导,则f′(χ0)=()
A、AirtrafficconditionsB、TrafficjamsonhighwaysC、RoadconditionsD、NewtrafficrulesA
唾液腺发育,唾液分泌逐渐增多,能产生较多淀粉酶的时间是()。
属于纤维素性炎的是
某写字楼工程,剪力墙结构。结构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并且抹灰工序已经基本完成。此时设计对外墙装修进行了修改,在剪力墙的外侧增设点式玻璃幕墙,需在剪力墙上安装后埋件,安装完毕后土建再对其进行处理。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监理工程师对幕墙生
物权是人对物的统治,体现着人与物的关系。()
一个圆锥台如下图所示,从正中心挖掉一个小圆锥体,然后从任意面剖开,下面不可能是该圆锥台的截面的是:
设=b,其中a,b为常数,则().
ShouldPassengersBeResponsibleforDrunkDrivers?1.一些人认为乘客也应该为醉驾司机的行为承担责任2.但多数人则认为让乘客为醉驾司机的行为负责没有法律依据3.我的看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