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2006年司考,卷二,第31题)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2006年司考,卷二,第31题)
admin
2017-05-24
30
问题
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2006年司考,卷二,第31题)
选项
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
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
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特殊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审批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题中的犯罪嫌疑人为特殊犯罪嫌疑人,逮捕的审批程序不同于一般程序。本题中吉姆系无国籍人,且其所犯罪行系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需要对其实行逮捕,则需提出意见,并呈报最高检察院。最高检察院还要征求外交部的意见,最后决定逮捕。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同样需要特殊审批逮捕程序的还有各级人大代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p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孙某与李某原先系同事,两人关系较好。两人所在公司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自以为胜算较大的孙某在竞争中失败,而李某脱颖而出。孙某认为是李某使坏,对其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某日,孙某趁李某出差之际,将李某年仅15岁的儿子李小带到自家看黄色录像,后将其骗至该市某发廊,让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
甲趁夜深人静时窜入一村民乙屋中盗取现金1万元,刚要离开,被惊醒的乙发觉,甲为逃脱而将乙打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下列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得知乙一直在拐卖妇女,便对乙说:“我的表弟丙没有老婆,你有合适的就告诉我一下”。不久,乙将拐骗的两名妇女带到甲家,甲与丙将其中一名妇女买下给丙做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一艘悬挂我国国旗的客轮停泊在法国某港口时,在轮船上的一日本乘客甲遭到在岸上的德国公民乙枪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是依法治国,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下列关于我国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哪一项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
随机试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的服务需要逐渐增多,受制于有限资源,某社会服务机构组织员工讨论在未来三年是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服务,还是为具有特殊需要的少数老年人提供专业性服务,这种策划是()。
对组织起烘托、装饰作用的是()
急性肾衰竭的病因包括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3种。
以下有关抵债资产的管理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与菠菜叶肉细胞相比,蓝细菌细胞内()。
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达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了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欧洲兴起一场新教育运动,其标志是()。
下列对交换表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Howmanyaretherequalitycontrolinspectionpoints?Howtocheckthequalityduringproduction?
In1957adoctorinSingaporenoticedthathospitalsweretreatinganunusualnumberofinfluenza-likecases.Influenzaissom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