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admin
2014-07-03
24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选项
A、甲与乙合谋共同杀丙,但届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
B、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然后,二人共谋共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C、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便立即叫乙:“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了商品后各自回到自己家中
D、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乙发现后请医生改正,医生说:“那个家伙(指患者)太坏了,他死了由我负责”。乙没有吭声,便按甲开的处方给患者用药,导致患者死亡
答案
1,4,8
解析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选项A中,甲乙二人合谋共同杀丙,虽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实行行为是甲一人实施的,但整个犯罪行为是两人实施的,所以是共同犯罪。A项应当选。选项B中,甲的故意是走私毒品,而乙的故意是走私淫秽物品,两人没有共同的故意,因此甲乙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W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2008—卷二—48,单)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006—卷二—29,单)
依照《政府采购法》,下列情形中的货物或者服务,哪些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徐某,女,因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被依法逮捕。在其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发现其已怀有2个月的身孕,于是公安机关强迫其做了人工流产。对于徐某,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2012年2月1013,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13,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
2003年5月,马某出国旅游归来,在接受甲省乙市海关检查后,乙市海关以马某携带淫秽光盘为由将其留置3天,并扣押了马某随身携带的行李。马某因不服海关扣押财产决定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扣押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扣押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
高某故意伤害案中,高某聘请了辩护人,受害人宋某也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以下是王同学在学习《公司法》过程中的认识,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lmosttwo-thirdsofoverseasstudentsstudyingintheUKhavefewornoBritishfriends,accordingtoasurveyamong5,000over
患者,女性,26岁,因高热、腰痛、尿频、尿急来医院门诊,诊断为肾盂肾炎。中段尿培养的阳性标准是菌落计数大于
下列关于城市气源种类选择原则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保费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无须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有()。
根据《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将资金对同业拆出须于下列()事项之后。
2018年8月,国际权威学术期刊《自然》杂志刊登了合成生物学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重大突破:中国科学家首次人工创建了_____,这也是继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之后中国科学家在合成生物学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
[*]
设A为n阶矩阵,对于齐次线性方程(I)Anx=0和(Ⅱ)An+1x=0,则必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