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二—86,多)

admin2014-02-24  34

问题 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二—86,多)

选项 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   
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   

答案B,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同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本题中,县计生委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县政府维持该决定,但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这属于部分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构成复议改变。因此,应当以县政府为被告。A项错误。   
《行政诉讼管辖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3)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因此,如果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除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外,其他的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是县级政府,又属于行政征收而非不动产物权登记案件,因此,应当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本题中,县计生委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县政府维持该决定,但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复议决定作了对申请人更为不科的变更,是违法的。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因此,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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