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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业务蒸蒸日上之际,甲突发心脏病去世,其子庚为其惟一继承人,15岁,与甲的弟弟辛一同生活。乙在得知甲去世的消息后,因悲伤过度,一时神情恍惚,被一卡车撞倒以致大脑受伤,后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丙
甲、乙、丙、丁、戊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业务蒸蒸日上之际,甲突发心脏病去世,其子庚为其惟一继承人,15岁,与甲的弟弟辛一同生活。乙在得知甲去世的消息后,因悲伤过度,一时神情恍惚,被一卡车撞倒以致大脑受伤,后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丙
admin
2009-04-14
39
问题
甲、乙、丙、丁、戊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业务蒸蒸日上之际,甲突发心脏病去世,其子庚为其惟一继承人,15岁,与甲的弟弟辛一同生活。乙在得知甲去世的消息后,因悲伤过度,一时神情恍惚,被一卡车撞倒以致大脑受伤,后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丙则在代表企业与一港商签订合同时,收受贿赂、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丁则因合伙企业遭受诸多变故,已无意继续经营,欲转让全部财产份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项
A、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B、乙当然退伙
C、如果庚可以成为合伙人,则辛与丁、戊一起可将丙除名
D、如果庚不能成为合伙人,丁又向戊转让了其全部财产份额,30日内该企业应当解散
答案
1,2,4,8
解析
(1)《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选项A表述正确。(2)《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选项B表述正确。(3)《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选项C表述正确。(4)《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成立合伙企业需有二人以上,此时只余戊一人,满30天,由此合伙企业便应当解散,故选项D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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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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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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