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涛与王海兄弟俩自幼丧母,由父亲王天明抚养长大。因王涛在外地工作,王海一直与王天明居住在一起。后来,王天明生病住院期间,王涛因工作繁忙,也是由王海照料直到去世。王天明去世后,王海打电话告诉王涛,王天明生前留下书面遗嘱,所遗留的一套3居室住房归王海所有,现准
王涛与王海兄弟俩自幼丧母,由父亲王天明抚养长大。因王涛在外地工作,王海一直与王天明居住在一起。后来,王天明生病住院期间,王涛因工作繁忙,也是由王海照料直到去世。王天明去世后,王海打电话告诉王涛,王天明生前留下书面遗嘱,所遗留的一套3居室住房归王海所有,现准
admin
2016-01-16
30
问题
王涛与王海兄弟俩自幼丧母,由父亲王天明抚养长大。因王涛在外地工作,王海一直与王天明居住在一起。后来,王天明生病住院期间,王涛因工作繁忙,也是由王海照料直到去世。王天明去世后,王海打电话告诉王涛,王天明生前留下书面遗嘱,所遗留的一套3居室住房归王海所有,现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涛得知后,认为王天明不可能遗留这样的遗嘱,于是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王天明遗留的3居室住房。A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王海提供的遗嘱合法有效,判决驳回了王涛的诉讼请求。王涛不服,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判决驳回了王涛的上诉请求。此后,王涛以判决所依据的遗嘱是伪造的为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请回答:
假设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就发现王涛和王海有一个妹妹王悦,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
选项
答案
可以在王悦参加诉讼后,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为王悦在该继承案纠纷一案中,应当与王涛处于必要共同原告的诉讼地位,而在一审诉讼进行过程中,遗漏了王悦,此时如果作出二审判决,便剥夺了她的上诉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M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归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合营期间所得收益首先用于偿付外方出资的本息,偿付完毕后的合营期间,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
按投资经营领域不同来划分,可供选择的投资方案有()。
劳动者个人储蓄保险的缴纳费用()。
企业战略是企业经营的大事。企业战略包括三个层次,分别是()。
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
张某在某企业已工作25年,其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天。
张某2009年1月在提供了5000元保证金后开始到甲公司上班,但是一直到2009年3月,甲公司才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甲公司多次安排张某加班,但均未支付加班费。2009年4月甲公司打算解除其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就此发生了争议。结合本案的情
王某自1985年以来一直受雇子X市Y县的W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月工资1500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2月10目,王某要求与W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料得到的却是W公司的解雇通知书,要求王某在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至2月底。此
财务管理的职能随着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发展提高,归纳起来,主要是()。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营业外收支项目的是
某女性患者,20岁,未婚。因右下腹疼痛4小时到某医院急诊,医生诊断为急性阑尾炎而进行手术。术中见阑尾正常,但右侧输卵管妊娠破裂出血。医生切除了病人右侧输卵管并结扎止血。术后,患者要求医生为其宫外孕保密。当患者母亲问及病情时,医生应该
一台积复励直流发电机与直流电网连接向电网供电。欲将它改为积复励直流电动机运行,若保持电机原转向不变(设电网电压极性不变),需要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国家基于国家权力的行使而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及投资收益形成的以及国家拨款、接受赠与等形成的各种财产和财产性权力,是()
有医学研究显示,行为痴呆症患者大脑组织中往往含有过量的铝。同时有化学研究表明,一种硅化合物可以吸收铝。陈医生据此认为,可以用这种硅化合物治疗行为痴呆症。以下哪项是陈医生最可能依赖的假设?()
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中发表讲话:“我们绝不可树敌太多,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和,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面进攻。我们一定要做好工作,使工人、农民、小手工业者都拥护我们,使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人不反对我们。这样一来,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就
求,其中∑为下半球面∑:的上侧,a为大于零的常数.
关于ADSL接入技术,下面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A.ADSL采用了不对称的传输技术B.ADSL采用了时分复用技术C.ADSL的下行速率可达8Mb/sD.ADSL采用了频分复用技术
连续执行以下命令之后,最后一条命令的输出结果是()。SETEXACTOFFX=“A”?IIF(X="A",X-"BCD",X+"BCD")
在类声明中,紧跟在“public:”后声明的成员的访问权限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