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2011年卷三第73题)
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2011年卷三第73题)
admin
2021-11-04
22
问题
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2011年卷三第73题)
选项
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
A,C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虽然该债权未到期,但是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可以就此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选项B错误。根据《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据此可知,法院在受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与乙公司成立但目前还未履行完毕的服装加工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乙公司无权单方请求湘江公司继续履行,因而该请求也不属于破产债权。选项C正确。根据《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据此可知,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依然属于破产债权,可以向管理人进行申报。选项D错误。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继续存续,行政处罚在其剩余财产中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j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生产“关多”牌薰衣草保健枕,“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费者熟知,其他厂商也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提交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D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
2007年7月,陈某为其母投保人身保险时,为不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承保年龄,在申报被保险人年龄时故意少报了二岁。2009年9月保险公司发现了此情形。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2006—卷三—87,多)
甲饲养的一只狗在乙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丙饲养的一只狗,行人丁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受伤严重。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第70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89,多)
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73题)
丁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葡萄,并垒起围墙。谭某(12岁)和马某(10岁)爬上围墙攀摘葡萄.在争抢中谭某将马某挤下围墙,围墙上松动的石头将马某砸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64题)
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敖.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73题)
在不动产多重买卖、多重租赁和动产多重买卖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Eatingadiethighinprocessed(加工过的)foodincreasestheriskofdepression,astudysuggests.What’smore,peoplewhoateple
下列不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提出的外交政策的是()
A.增加39%B.无明显变化C.减少20%D.增加65%E.增加40%妊娠期潮气量
下列氧化物中既可和稀H2SO4溶液作用,又可和稀NaOH溶液作用的是()。
甲建设单位委托乙施工单位进行工业厂房建设,乙施工单位组建项目经理部,任命李某为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员王某的工伤保险费的缴纳者应当是()。
按面值确定发行价格的证券发行方式称为()。
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贴现利息简称贴息,是银行办理贴现时在票据面额上加上自票据签发日至到期日的利息。()
本能可以使生物对刺激做出复杂的反应。相对非本能反应,本能反应只需要很少的神经细胞。具有非本能反应能力的大脑一定有大量的神经细胞,而没有哪种昆虫的大脑具有如此数量的神经细胞。根据这段文字,可以知道()。
Youcanspottheminthegrocerystore.They’rethemomswiththeshoppingcartcoverthat’ssupposedtoprotectbabiesfroml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