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8年,贾某在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在办理房产证中。后贾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贾某将房屋转让给王某,价格为75000元,王某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25000元,一个月后再付15000元,余款35000元办理银行按揭。合同还约
2008年,贾某在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在办理房产证中。后贾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贾某将房屋转让给王某,价格为75000元,王某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25000元,一个月后再付15000元,余款35000元办理银行按揭。合同还约
admin
2015-06-17
29
问题
2008年,贾某在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在办理房产证中。后贾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贾某将房屋转让给王某,价格为75000元,王某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25000元,一个月后再付15000元,余款35000元办理银行按揭。合同还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若贾某中途不卖,贾某除应退还定金外,还需赔偿20000元给王某;若王某中途不买或者逾期支付房款,贾某可将王某所支付的定金抵作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后因贾某反悔,不愿履行合同,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贾某继续履行合同,协助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贾某辩称,出卖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就转让,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选项
A、贾某未办理房产证即转让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
B、贾某隐瞒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事实构成欺诈,所签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贾某与王某所签合同为有效合同
D、贾某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C,D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债权的转让问题。贾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虽未办理产权证,但贾某对该房屋享有合同债权应无疑问。贾某与王某签订转让该房屋的合同,不为无权处分行为,而是转让债权的行为,由于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因此,贾某与王某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为有效合同,不为可撤销合同。贾某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贾某的辩称不能成立。至于贾某未向王某表明未办理房产证的事实不影响贾某转让其对房地产公司的房屋合同债权行为的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h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教授甲退休后在家“著书立说”,时常获得一些稿费。其儿子乙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来源不高,但出手大花销多。因此,经常向父亲甲要钱。甲认为儿子不争气,好逸恶劳,不愿意给乙钱。由于乙往往不能顺利地从父亲那里拿到钱,于是,乙以暴力相威胁,强迫甲每月给自己1000元人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
某工厂向附近的一条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缴纳排污费。一次,由于技术员张某的错误操作,导致排出废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工厂在河边装上围栏并贴出告示。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王思图从其父亲那里继承了一栋房屋,后来因出国定居想转让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等人购买了丁公司开发的月桂小区中的商品房,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入住后,丁公司将小区地下车位以及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全部出售,被业主一抢而光。等到甲、乙、丙等人购买了汽车后,发现已经没有车位可供停车了
下列关于所有权取得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与乙的承包地相邻,甲地靠着排水沟,而乙地排水则需流经甲地才能入沟,某日因天降大雨乙地的水稻需要排水,而甲地种的是棉花。甲因担心乙地排水造成棉花涝死故不同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丁为甲的借款作保证人,丁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但乙仍不放心,故又由甲的朋友丙以其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值10万元)为甲作了质押担保,并与乙签订书面合同,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了出质登记。丙、丁并未约定各自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后甲到期无
下列哪一种情形,行为人小王的意思表示不存在瑕疵?()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正确说明认识对实践能动作用的有()。
具有及时性和高可靠性的操作系统是()。
试述慢性中央性颌骨骨髓炎的临床表现。
肺系病证主要的病机特点是
A、易复性疝B、难复性疝C、嵌顿性疝D、绞窄性疝E、滑动性疝疝块突然增大,不能回纳。伴有疼痛并引起肠瘘
产业组织结构的影响主要包括()。
在美国,学术界、工商界、主管部门和多数消费者倾向于认为用豆浆代替牛奶是一种更健康的选择。不过,绝大多数西方人很不喜欢豆味,所以美国的豆浆有一步去除或掩盖豆味的操作,而中国人就会觉得这样一点儿豆浆味也没有。对奶味的偏好和对豆味的排斥,是豆浆在西方不够受欢迎的
某剧组准备拍摄《大唐王朝》的纪录片,下列哪一场景不可能在片中出现?()
2022年1月17日,我国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二号”丁运载火箭,成功将()发射升空,这标志着我国2022年的航天发射任务首战告捷。
1/2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