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合同无效的情形。

admin2019-04-18  27

问题 简述合同无效的情形。

选项

答案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能发生合同应有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三节中的无效合同。合同本身是一种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很显然《民法通则》中无效民事行为的范围要比《合同法》第52条宽泛的多。提醒考生注意比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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