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dmin2014-07-18  33

问题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答案1

解析 本题中,乙在工作时间非自己过错导致右臂伤残,故应认定为工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条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甲与乙都与机械厂有劳动合同关系,故机械厂应对其员工甲造成他人的损害负赔偿责任,故乙的损失应向机械厂要求赔偿,故B错误。依《劳动法》第3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故C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k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