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
admin
2014-03-16
41
问题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答案
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d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律制定的说法,不正确的为哪一个选项?()
下列情形中需要免除法官职务的是()。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以下何种案件不属于独任庭审判的案件?()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关于我国法的渊源,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了有关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或人员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随机试题
只有偶数碳原子的脂肪才能经β-氧化降解生成乙酰CoA。()
血管紧张素I转化酶(ACE)抑制药(ACEI)为什么能降低血压?
解决裂片问题可从以下哪些方法入手()。
水环境质量监测时间一般为( )天,每天( )次。
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有()。
你为什么选择幼儿园教师这个职业?提示:可以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写作:(1)对这个职业的理解。(2)这个职业是专业性职业吗?幼儿园教师是专业技术人员吗?其专业性何在?(3)你已经具备了哪些专业能力和职业资格?(4)幼儿园教师在班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根据奥苏伯尔对有意义学习的分类,如果儿童听到“鸟”或看到文字的“鸟”,就知道它代表实际的鸟,即使此时并未见到真实的鸟,儿童也能以语言或文字的形式在大脑中形成关于鸟的形象,这属于()。
如图3-1所示为曼彻斯特编码,表示的数据可能为(1),这种编码适用的网络是(2)。为了在广域网上高速传输数字信号,一般可用的编码方式是(3),其编码效率为(4)。设某编码体制的编码方法为:输入数据(m=1,2,…),发送时首先计算bm=(aM+bm-1)M
Mainehas______weatherthanmostoftheotherstatesinthecontinentalUnitedStates.
A、Athree-bedroomapartment.B、Atwo-bedroomapartment.C、Athree-bedroomhotel.D、Atwo-bedroomhotel.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