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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系邻居。一天,甲为了翻建自家房屋,与乙约定将建材放到乙的院内,占用空间30平方米。翻建房屋过程中,施工者没有顾及甲乙的约定,越界放置建材,给乙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此时乙可以请求:
甲、乙系邻居。一天,甲为了翻建自家房屋,与乙约定将建材放到乙的院内,占用空间30平方米。翻建房屋过程中,施工者没有顾及甲乙的约定,越界放置建材,给乙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此时乙可以请求:
admin
2013-12-28
17
问题
甲、乙系邻居。一天,甲为了翻建自家房屋,与乙约定将建材放到乙的院内,占用空间30平方米。翻建房屋过程中,施工者没有顾及甲乙的约定,越界放置建材,给乙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此时乙可以请求:
选项
A、确认自己对建材的所有权
B、要求甲恢复原状,移走建材
C、请求赔偿损失
D、排除妨碍
答案
2,8
解析
本题涉及到物权的保护和相邻关系问题。《民法通则解释》第97条规定:“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般而言,物权的保护方法有确认产权、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5种。每一种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但前提是采用每一种保护方式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就本题而言,甲应该按照与乙的约定占用乙使用的土地,否则,乙有权采用物权的保护方法来保护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确认产权的前提是当事人有可能对标的物有所有权,本题中,甲乙的约定只是关于如何放置建材的约定,而不是对建材所有权的约定,所以乙不可能有确认自己对建材的所有权的权利。A项错误。由于甲放置建材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妨碍了乙的生活。乙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排除妨碍。B、D正确。赔偿损失以损失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尽管有“带来不便”的说法,但没有具体说乙遭到了损失,因此不可以请求赔偿损失。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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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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