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是多年未见的好友,某日两人分别带孩子(均7周岁)到游乐场所玩耍时偶遇,聊得甚欢,忘记照看孩子。两个孩子在玩相同型号的玩具,并共同开枪将丙的孩子眼睛打伤,但无法查明是谁将丙的孩子打伤,双方的孩子也都不承认打伤了丙的孩子。事故发生时游乐场所工作人员在附近

admin2023-02-22  7

问题 甲与乙是多年未见的好友,某日两人分别带孩子(均7周岁)到游乐场所玩耍时偶遇,聊得甚欢,忘记照看孩子。两个孩子在玩相同型号的玩具,并共同开枪将丙的孩子眼睛打伤,但无法查明是谁将丙的孩子打伤,双方的孩子也都不承认打伤了丙的孩子。事故发生时游乐场所工作人员在附近,但未及时提示用枪规范和用枪危险,也未制止不规范用枪行为。请分析:
如何认定甲、乙的孩子的行为性质?为什么?

选项

答案甲、乙的孩子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因为甲、乙的孩子共同开枪打伤丙的孩子,但不能确定到底是谁打伤丙的孩子,因而甲、乙的孩子的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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