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政府论》首先提出分权原则,即行政、外交与立法权分立。后来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你是如何理解这一认识的变化?(武汉大学2015)

admin2019-05-06  83

问题 洛克《政府论》首先提出分权原则,即行政、外交与立法权分立。后来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你是如何理解这一认识的变化?(武汉大学2015)

选项

答案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政治分权说”既有不同又有联系,体现了“政治分权说”这一认识的变化。 (1)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政治分权说”产生背景不同 二者分别是针对当时英法两国不同的社会现状和问题而提出的。 ①洛克的政治分权说。光荣革命后,英国颁布《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和君主立宪制,洛克的“分权学说”为革命和君主立宪制提供了理论论证。 ②孟德斯鸠的政治分权说。波旁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和等级制度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在思想领域展开了反封建专制统治和天主教会的斗争。 (2)孟德斯鸠在理论上发展了洛克的“分权学说” ①在分权的内容上,孟德斯鸠把洛克倡导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分立发展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②在权力关系上,洛克认为行政权与外交权相互联系紧密,都应交给国王或行政机关掌握,而孟德斯鸠强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彼此独立。 ③洛克主张立法权居于最高的地位,行政权和对外权从属于立法权。孟德斯鸠主张权力的相互制约,以权力限制权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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