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起,双某纠集宋某、丛某等人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肾源有偿求购信息寻找18周岁以上的肾源“供体”,然后通过联系患者,安排“供体”与患者进行体检及配型;配型成功后,再联系医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并带领“供体”“受体”到指定地点进行手术,从中非法获利。

admin2021-09-20  57

问题 2014年11月起,双某纠集宋某、丛某等人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肾源有偿求购信息寻找18周岁以上的肾源“供体”,然后通过联系患者,安排“供体”与患者进行体检及配型;配型成功后,再联系医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并带领“供体”“受体”到指定地点进行手术,从中非法获利。双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故意伤害罪
B、故意杀人罪
C、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C

解析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者,把他人的器官当作商品进行买卖,进行交易,损害了他人身体健康完整权,尽管本罪成立的前提之一是必须得到器官出卖者本人的同意,但这并不能阻却该组织行为的违法性。本题中双某组织他人出卖肾脏,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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