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年卷三第16题)

admin2018-03-23  50

问题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年卷三第16题)

选项 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
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
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难度较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广泛的权利,包括四种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十二种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要判断一种行为是否侵权,就要看这种行为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约束。《著作权法》并未明确购买、持有、使用盗版书籍的法律责任,刘某作为一个消费者购买盗版书籍并阅读的行为并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没有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故A项不选。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但是该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根据该条可以推出,软件复制品持有人在善意的情形下免责,反之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使用,构成侵权,故B项当选。
    《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可见,商标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许可对注册商标的制造、使用、销售等,而五湖公司的行为是购买并经营性使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属于上述情形,故C项不选。
    考查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问题。《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四海公司的购买并经营性使用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商品的行为不符合侵权要件,故D项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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