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分析69)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断狱律》: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admin2017-03-24  23

问题 (2004年分析69)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断狱律》: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选项

答案(1)古文的含义是:凡断罪量刑都须引用律、令、格、式正文,否则处笞三十。凡皇帝针对某具体事项临时颁布的诏敕,未经整理成为永格的,不得成为断罪量刑的依据。若引用未经整理的诏敕断罪量刑并出入人罪的,以故意或过失出入人罪论处。 (2)反映的问题:①该规定体现了唐统治者实现封建法制的良好愿望。②该规定有利于限制类推原则和比附断罪的适用,有利于统一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有利于保障司法官奉公守法,保障审判的公正、合法,以维护封建统治大局。③该规定仅是援法断罪的正面规定,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司法擅断和类推、比附制度的广泛适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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