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诉讼中,被告要对原告所受的损失与被告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下列哪些诉讼中,被告要对原告所受的损失与被告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admin
2022-03-15
35
问题
下列哪些诉讼中,被告要对原告所受的损失与被告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选项
A、村民诉造纸厂的污水影响了其田里庄稼生长的诉讼
B、刘某诉其邻居家饲养的狗咬伤自己而要求赔偿的诉讼
C、王某诉医院误诊而给自己带来精神损失的诉讼
D、万某诉刘某等三人喝醉酒同时从楼顶往下抛酒瓶而砸伤自己的诉讼
答案
1,4,8
解析
本题考查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考生除了应当掌握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况外,更重要的是掌握各种情况下被告要对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A选项中的诉讼是环境污染诉讼,属于本条规定的第3种情况,应当由被告就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B选项中的诉讼是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诉讼,属于本条规定的第5种情况,被告只需对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不用对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C选项中的诉讼是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属于本条规定的第8种情况,被告要对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选项中的诉讼是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诉讼,属于本条规定的第7种情况,被告要对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n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请回答第(1)-(3)题。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
关于证券交易所,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34题)
吉达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其已获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嘉豪公司资本雄厚,看中了该地块的潜在市场价值,经过细致财务分析后,拟在证券市场上对吉达公司进行收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75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
朱某诉力胜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朱某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因房屋质量问题,请求被告修缮,费用由被告支付。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败诉,认可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力胜公司不服令其支付5万元违约金的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关于房屋有质量问题的事实
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乙的质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2011年卷三第70题)
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19题)
随机试题
肠系膜下动脉的直接分支有哪些?
属于视线诱导设施的是()。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来自少数银行的融入资金以及()。
学习活动组织与评价设计包括()。
WhenIwasachild,Ihopedtoliveinthecity.IthinkIwouldbehappythere.NowIamlivinginacity,butImissmyhomei
基于以下题干,回答问题P.任何在高速公路上运行的交通工具的时速必须超过60公里。Q.自行车的最高时速是20公里。R.我的汽车只有逢双日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驾驶。S.今天是5月18日。
(上海财大2013)A银行决定向甲公司贷款1亿美元,期限6个月,风险权重为20%。B银行决定向乙公司贷款1亿美元,风险权重100%。C银行希望向丙公司发放贷款,风险权重为20%。C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上限为0.25亿美元,已经发放贷款5000万美元(风险权重为
设A=2a+b,B=ka+b,其中|a|=1,|b|=2,且a⊥b,若A⊥B则k等于().
Whichisthecarforsale?
PASSAGEONEWhat’stheauthor’spurposeofmakingacomparisonbetweenClare’sfeelingstowardsthedairy-houseinPara.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