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7-08-18  29

问题 对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人身关系都具有固有性
B、等价有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关系
C、侵害人身利益的情形下刑罚保护手段更严厉,所以可以代替民法保护手段
D、人身关系具有非财产性,所与财产关系没有联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不一定具有固有性,比如说配偶身份关系就只能因婚姻行为方可以产生。特殊的人格权可以有偿转让如法人的名称权,人身权的实现可以使民事主体获得经济利益,所以人身关系并非与财产关系毫无关系。侵害人身关系一般情形可以由民法处理,只有严重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那一部分才可以处以刑罚,但是仍然不排斥附带的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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