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某县木材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木质家具的生产、加工、安装;一次性木制筷子的生产等。会计核算采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2009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假定该厂按规定的时间办理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手续): (1)11月5日,从附近林场

admin2013-01-15  25

问题 资料:某县木材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木质家具的生产、加工、安装;一次性木制筷子的生产等。会计核算采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2009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假定该厂按规定的时间办理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手续):
   (1)11月5日,从附近林场购进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一张,注明价款50万元,用支票支付货款;
   (2)11月6日,从长期供货商处购进生产家具的配件一批,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价款15万元,货款尚未支付;
   (3)11月8日,用银行存款向负责运输购进原木和家具配件的运输公司支付运费,运输公司开具运费发票注明:运费5000元,装卸及杂费500元;
   (4)11月10日,销售给某家具城自产的家具100套,每套出厂价格(不含税)3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对方开具的转账支票;
   (5)11月11日,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家具2套,开具普通发票,发票注明价格7000元,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用500元,直接以现金方式收取款项;
   (6)11月18日,与某大型商场达成协议,由商场代销公司生产的新型办公家具,对外零售价格每套5000元,成本价3200元,协议按售出家具零售价格的10%付给商场手续费,当期发出家具10套;
   (7)11月20日,销售企业用边角料生产的一次性木制筷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50万元,对方开出商业汇票一张;
   (8)11月21日,收到税务稽查决定书,稽查发现的部分上期外购原木不含税成本价 38140元(其中运费520元),因管理不善造成了损失,其相应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补缴增值税,企业已按规定在11月25日向税务机关缴纳了该税款;
   (9)11月30日,当月受托加工的一批家具完工并以银行存款结算,加工费含税收入为 35100元,同时加收优质费5850元;
   (10)2009年10月末,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为10000元。
   问题:
   (1)根据下列资料的先后顺序作相关的账务处理;
   (2)计算当期应纳的各流转税金及附加,并作相关计提、缴纳税金的账务处理。(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是5%;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选项

答案(1)相关会计处理: ①购进原木: 借:原材料 43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②购进家具配件: 借:原材料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0 贷:应付账款 175500 ③支付购货运费: 借:原材料 5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0 贷:银行存款 5500 ④销售家具给家具城: 借:银行存款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⑤销售家具给消费者: 借:库存现金 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410.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89.74 ⑥发出代销商品: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32000 贷:库存商品 32000 ⑦销售一次性木制筷子: 借:应收票据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力 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5000 ⑧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43800.52 贷:原材料 3814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660.52=(38140-520)÷(1-13%)×13%+520÷(1-7%)×7%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660.52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660.52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660.52 贷:银行存款 5660.52 ⑨借:银行存款 40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50 (2)相关税费 销项税额=51000+1089.74+85000+5950=143039.74(元) 进项税额=65000+25500+350=90850(元) 应纳增值税额=143039.74-90850-10000=42189.74(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2189.74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2189.74 应纳的消费税=25000(元) 应纳的城建税=(42189.74+5660.52+25000)×5%=3642.51(元) 应纳教育费附力11=(42189.74+5660.52+25000)×3%=2185.51(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828.02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642.51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185.51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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