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具有建筑资质,2009年1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 销售自建商品房一栋,取得销售收入2 0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资兴建锅炉增容费150万元;工程成本460万元,成本利润率10%; (2) 自己的施工

admin2013-09-28  47

问题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具有建筑资质,2009年1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 销售自建商品房一栋,取得销售收入2 0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资兴建锅炉增容费150万元;工程成本460万元,成本利润率10%;
   (2) 自己的施工队为本公司建成自用办公楼一栋,施工队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结算工程价款为3 000万元;
   (3) 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施工队采用清包工形式承包某省一装饰工程项目,实际收取的人工费120万元、辅料费50万元,另客户自行采购制冷设备价款150万元;
   (4) 2年前以一栋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700万元(贷款期限2年,贷款年利率 8%,贷款期间该商品房已给银行使用以抵付利息)。本月贷款到期,该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将抵押商品房没收,双方核定该商品房价值850万元,余款银行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
   (5) 采用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取得收入1 500万元,分月发生还本支出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 计算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纳营业税额;
   (2) 计算业务(2)应纳营业税额;
   (3) 计算业务(2)应纳营业税额;
   (4) 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从抵押至没收应纳营业税额;
   (5) 计算采用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应纳营业税额。

选项

答案(1) 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460×(1+10%)÷(1-3%)×3%=15.65(万元) 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2 000×5%=100(万元) 该公司销售自建商品住宅应纳营业税 =15.65+100=115.65(万元) (2) 施工队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成自用的办公楼不征收营业税。 (3) 承包某安装、装饰工程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税。 该公司施工队应纳营业税 =(120+50)×3%=5.1(万元) (4) 应纳营业税 =700×8%×2×5%+850×5%=48.1(万元) (5) 还本支出不能从营业额中扣除。采用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应纳营业税=1 500×5% =7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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