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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与自然人B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向B借款50万元,月利率20%,一期限为2009年1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为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自然人B于2010
A公司与自然人B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向B借款50万元,月利率20%,一期限为2009年1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为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自然人B于2010
admin
2016-01-15
35
问题
A公司与自然人B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向B借款50万元,月利率20%,一期限为2009年1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为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自然人B于2010年9月5日对A公司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于B只是对A公司提起诉讼,没有向C公司主张权利,故C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B、由于B直到2010年9月5日才主张权利,已经超过了6个月的保证期间,故C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C、由于借款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主合同无效,故C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D、C公司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
答案
D
解析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担保法》第17条第1、2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这说明C公司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D选项正确。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由于C公司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只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保证人即应承担保证责任。A选项错误。
《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本题中,C公司出具的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的,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为止。属于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即从2009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5日。故B选项错误。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所以,约定的利息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法定倍数的借款合同,并非全部无效,只是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法定倍数的部分无效。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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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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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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