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司考.2012.1.54)

admin2016-07-11  29

问题 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司考.2012.1.54)

选项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答案A,B,C

解析 A、B、C。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就是“国法”。“国法”不同于国家法,国家法在多种意义上被使用,有的与民间法相对,有的与地方法相对,有的指宪法相关法。故A错误。“国法”外延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成文法),法院或法官创制的规则(判例法),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其他(如教会法)。故B项错误。“国法”和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习惯、宗教等)都具有强制力,但只有“国法”具有国家强制力。故C项错误。D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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