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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于2004年6月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存款”等。王大爷一共有四个子女甲、乙、丙、丁,其中甲是养子女。甲只有一个儿子王超,王超只有一个女儿王小超。丁有一个亲生的女儿吴蕾、养女吴丽和由其抚养长大的继子吴宇。甲于1999年1月因病死亡,王超因下落不明法院依
王大爷于2004年6月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存款”等。王大爷一共有四个子女甲、乙、丙、丁,其中甲是养子女。甲只有一个儿子王超,王超只有一个女儿王小超。丁有一个亲生的女儿吴蕾、养女吴丽和由其抚养长大的继子吴宇。甲于1999年1月因病死亡,王超因下落不明法院依
admin
2014-04-02
23
问题
王大爷于2004年6月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存款”等。王大爷一共有四个子女甲、乙、丙、丁,其中甲是养子女。甲只有一个儿子王超,王超只有一个女儿王小超。丁有一个亲生的女儿吴蕾、养女吴丽和由其抚养长大的继子吴宇。甲于1999年1月因病死亡,王超因下落不明法院依法于2001年10月宣告其死亡,丁于2003年4月意外伤害死亡。针对王大爷的遗产,哪些人有代为继承权?( )
选项
A、王小超
B、吴蕾
C、吴丽
D、吴宇
答案
1,2,4
解析
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应掌握三点,首先,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其次,代位继承人没有辈分的限制;最后,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的养子女或生子女、继子女的养子女或生子女、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对此,《继承法》第11条和《继承意见》第25条和第26条有明确的规定,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而且,这里的孙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养老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初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注意并没有提及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题中所提的王小超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甲的孙子女,即是被继承人的曾孙子女;吴蕾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吴丽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所以,王小超、吴蕾、吴丽有代位继承权。而吴宇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继子女,依法不享有代位继承权。因此,正确的选项是ABC,D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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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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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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