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遗弃罪的说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

admin2015-09-30  27

问题 以下关于遗弃罪的说法中,错误的有哪些?(    )

选项 A、甲因重男轻女,将妻子刚刚产下的女婴丢在医院病房内,回到家后甲心生悔意,又到医院将孩子抱回,则甲构成遗弃罪
B、乙将自己年过80的父亲赶出家门,让其去自己的妹妹家居住。由于乙的妹妹失业在家且卧病在床,乙的父亲不肯离开乙家,并哀求其留下自己,乙不答应。晚上乙的父亲偷偷溜回乙的家中,正欲从冰箱中拿些吃的东西,被乙撞见,乙对其父亲一顿拳打脚踢,并将其再次赶出家门。则乙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和虐待罪数罪,应当并罚
C、丙的母亲长年瘫痪,一直与丙一同生活,丙因交通事故被撞成重伤,在医院昏迷了一个月,结果其母亲无人照顾,因行动不便被饿死。则丙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D、丁的妻子失业在家,一直依靠丁的工资生活。后来丁在外面有外遇,不再将工资交给妻子保管,丁的妻子因没钱吃饭心中抑郁,并跳楼自杀。丁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答案A,B,C,D

解析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即: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有履行扶养义务的能力;有拒绝扶养的故意和行为;情节恶劣。“拒绝扶养”即是指行为人拒不履行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等等,具体表现为不提供扶助、离开被扶养人或把被扶养人置身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等。在行为内容上,拒绝扶养不仅指不提供经济供应,还包括对生活不能自理者不给予必需的生活照料。A选项中甲的行为算不上“情节恶劣”,应当不认定为犯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不给饭吃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其与遗弃罪在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B选项中,乙尽管打了他的父亲,但并未有长期的摧残、折磨的行为,主要是不尽赡养义务的不作为,其行为的实质是一种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因此乙成立遗弃罪一罪。C选项中,丙缺乏履行扶养义务的能力,不构成遗弃罪。D选项中,丁的妻子并非年老、年幼、患病或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因此丁对其并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扶养义务,因此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应当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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