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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admin
2021-08-03
21
问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选项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
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甲以乙的名义转让电脑,对外构成一个代理行为,但是没有乙的授权,因此是无权代理。《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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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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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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