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0-02-06  36

问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甲公司分别与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约定仅在其内部有约束力,对外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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