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作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服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作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服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admin
2017-03-03
35
问题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作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服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对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甲、乙、丙均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请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本案中的死刑复核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本案应立即执行,无须报请复核
B、本案应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并执行
C、本案应经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执行
D、本案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核准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1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故D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m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得商品房一套,但为规避政府对限购商品房的不利政策,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二人感情不和,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判决房屋和其他财产都归乙所有,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判决生效后,乙将该房屋出卖给丙,丙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逾期未还,乙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本息合计3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乙银行的申请,在强制执行中扣押了甲公司存放在丙公司仓库中的钢材100吨。丁公司闻讯赶来,提出执行异议对钢材主张权利。执行法院经审查
因卫生检查不达标,市工商局对鸿雁酒楼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鸿雁酒楼不服,经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处罚决定,鸿雁酒楼提出了上诉,并在第二审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区工商管理局对鸿雁酒楼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违法。下列
甲从A地购得面值2万元的假币,然后携带假币乘坐火车到B地。甲在车上与几个朋友赌博时被乘警发现,乘警按规定对甲处以罚款,甲欺骗乘警,以假币缴纳罚款,被乘警发现。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犯罪?
家住甲市A区的金某因多年积怨,在乙市C区的闹市区对甲市B区的段某破口大骂还撕扯段某衣衫,段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金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可致树枝状角膜溃疡活动形式是滋养体,主要感染角膜
下列哪种疾病最易损坏筋膜
下列化合物中具有强烈天蓝色荧光的是
下列说明不正确的是()
最可能的诊断是:为明确诊断,最有价值的实验室检查是:
幼儿期小儿心理发展的特征不包括
在工程网络计划中,判别关键工作的条件是()最小。
债权人存规定期间内没有领取提存物的,提存物归()所有。
【党锢之祸】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中国史复试真题;黑龙江大学2015年历史学基础真题;山西大学2015年中国历史真题;复旦大学2016年历史学综合真题;内蒙古大学2016年中国史真题;上海大学2016年历史学综合真题;上海大学2018年中国史真题;苏州科技
市长:为了发展本市经济,我建议将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拿出来修建一条横穿本市的道路,这样可以为我们吸引更多的商业机会。市民团体:您肯定想的是别的利益。如果您真心想发展本市的经济,您应该将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拿出来修建一个新的商业区。这样,我们所获得的商业机会比修建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