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7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 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

admin2018-09-18  32

问题 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7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 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09 500元,另外销售食品袋收入2 340元; (3)将自制一批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是7 020元;
(3)将自制一批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是7 020元;
(4)出租一批机器设备取得租金50 000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17%,成本利润率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甲商店自制糕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7 020×(1+10%)÷(1—10%)×17%=1 458.6(元)
B、7 020÷(1+17%)×17%=1 020(元)
C、7 020×(1+10%)×17%=1 3127.4(元)
D、7 020×17%=1 193.4(元)

答案C

解析 将自产糕点用于职工福利,需要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7 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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