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单选13)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

admin2017-03-24  30

问题 (2006年单选13)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

选项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
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是10年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据此,本题表述中,楚某在甲罪的追诉期限内又犯乙罪,故甲罪的追诉期限调整为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但期限仍为10年。可见,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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