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共同投资没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现张某、王某已退伙,李某、赵某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李某、赵某之间应( )。

admin2010-06-08  32

问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共同投资没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现张某、王某已退伙,李某、赵某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李某、赵某之间应(    )。   

选项 A、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B、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C、全部利润的40%按2:2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D、全部利润还按2: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基金

答案A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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