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dmin2013-06-09  32

问题 下面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个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1,2,4

解析 《公司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此可知A项说法是片面的,当选;《公司法》第15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证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只要一人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发行债券,而且《公司法》和《证券法》并未明文禁止一人公司发行债券,所以B项错误,当选;《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此可知,法律并非禁止所有的一人公司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一人公司就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C项错误,当选;同理,一个国有独资公司也就可以设立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了,故D项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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