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审判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3-11-19  26

问题 下列关于审判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也可以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B、共同犯罪案件中,一人所涉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C、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的,可以直接开庭审理
D、当事人有外国人的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

答案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是,时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见,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见,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可见,C项错误。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见,D项正确,故本题选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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