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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2-09-10
34
问题
下列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我国政府采购方式有多种,但主要的政府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
B、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C、协商属于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
D、对货源充足、标准统一且价格变化幅度大的项目可以采用询价的方式
答案
2,4,8
解析
采购方式是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重要内容,本题因此而设。
A选项,《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性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根据此条,也可知C选项表述不正确,我国政府采购法没有规定协商这种采购方式。
B选项,《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根据此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看出,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而非“应当”,且有前提条件,即“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所以,B选项表述不正确。
D选项,《政府采购法》第32条规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D选项中的表述在价格变化幅度上和法条的规定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谬以千里,故D选项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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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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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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