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有关规定的有( )。

admin2015-05-24  17

问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有关规定的有(  )。

选项 A、实际出资人张某与名义股东李某约定,由李某出面行使股权,由张某享受投资收益,只要张某构成善意取得,可以取得该收益
B、名义股东张某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给李某,只要李某构成善意取得,可以取得该股权
C、出资人张某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只要公司取得该财产构成善意取得,可以取得该财产
D、股东张某将自己拥有的股权转让给李某,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时,又将该股权转让给王某且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只要王某构成善意取得,可以取得该股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但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收益时,这属于双方间的自由约定,根据缔约自由的精神,如无其他违法情形,该约定应当有效,实际出资人可依照合同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相关权益,无须善意取得,所以选项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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