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35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35题)
admin
2018-05-10
30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35题)
选项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答案
C
解析
选项C正确。因为民事诉讼法是专门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以及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体系,从其规范内容上看属于程序法。
选项A错误。因为民事诉讼法只是关于民事诉讼领域的专门法律,因此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属于部门法。
选项B错误。因为民事诉讼法是实现所有民事实体法规范的程序规范总和。从其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看属于基本法。
选项D错误。根据公法与私法的标准划分,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s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7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印刷排版系统软件,付费20万元,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后甲公司以高价向善意的丙公司出售了该软件的复制品。丙公司安装使用5年后,乙公司诉求丙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63题)
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19题
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关于该合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4题)
2010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乍发动机协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8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出的事实、证据,认为债权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予以驳回,会产生哪种法律后果?()
关于督促程序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二人之间的贸易纠纷经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于2010年4月6日作出裁决。而甲于2010年4月10日收到裁决书,并对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该仲裁裁决是由于乙隐瞒了重要证据而作出的,遂想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与此同时,A仲裁委员会也发现仲裁庭在审理过程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院长方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乙公司的申请,方某被决定回避,法院另安排孙某替代方某参加合议庭。那么此
随机试题
涉外离婚中,当事人一方在中同境内,并在中同有户籍,或者有居所并连续居住满__________年以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肾小球滤过率
以下哪一项不是方剂组成变化的方式
适用于提高培训对象沟通技能的教学方法有
A.头面B.足部C.手部D.背部E.胸中相表里的手三阴经与手三阳经相交于
下列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装卸搬运作业组织是遵循经济效益为主,安全生产为辅的原则。
下列选项属于茅盾作品的有()。
LeonardodaVinciwasbornin1452inTuscany.Asearlyas1466,【T1】________.Then,in1482hemovedtoMilan.Afterthe【T2】___
A、ThePolishpeoplecannowspendtheirleisuretimeinvariousways.B、ThePolishpeoplearefondofwalkingleisurelyinth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