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配农民个别耕种。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分配土地后,除老幼疾病没有耕种能力及服务与公众勤务者以外,其余的人必须强制劳动。以人口为标准分配土地,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乡为单位分

admin2013-12-29  37

问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配农民个别耕种。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分配土地后,除老幼疾病没有耕种能力及服务与公众勤务者以外,其余的人必须强制劳动。以人口为标准分配土地,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乡为单位分配土地。
——摘自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
材料2
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兴国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所有,分给无田地及少田地农民耕种使用。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经工农兵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以人口为标准分配土地,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乡为单位分配
——摘自1929年4月《兴国土地法》
材料3
中共中央1942年通过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指出,农民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保证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一部分开明绅士亦赞成民主改革的。故党的政策是扶助农民减轻封建剥削,而不是消灭封建剥削,故于减租减息之后叉须实行交租交息政策,于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之后,又须保障农民的人权、政权、地权、财权,借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
——《解放日报》(1942年2月6日)
材料4
1947年10月10日《中国土地法大纲》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土改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
请回答:
(1)材料l《井冈山土地法》的颁布有何意义?比较材料2与材料1,土地政策有什么原则的修正?为什么做这样的修正?
(2)评价材料3的土地政策。
(3)分析材料1、2、3、4在不同历史时期土地政策变化的依据。

选项

答案(1)它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民分配土地的神圣权利。开展土地革命,就是要消灭封建地主的土地私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私有制,使广大农民在政治上得到翻身,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没收一切土地往往造成对中农利益的损害,不利于土地革命的开展。 (2)材料3的土地政策是指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实行这一政策,一方面有利于争取地主阶级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边,从而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爱国力量进行抗日的民族战争;另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进而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抗日积极性。但减租减息政策是一项适用于抗日战争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过渡性政策。因为封建势力虽然有所削弱,但封建的剥削关系仍然存在,少数地主仍然占有较多的土地,广大农民特别是贫雇农,占有的土地仍然较少,他们的经济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3)材料1、2的土地政策是没收地主的土地政策,材料3的土地政策是停止没收地主的政策,实行减租减息。材料4的土地政策是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的政策。 依据:主要矛盾的变化。材料1、2制定的土地政策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阶级矛盾是主要矛盾,所以实行没收地主的土地政策。材料3制定的土地政策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所以实行停止没收地主的政策,实行减租减息。抗战胜利后,民族矛盾下降为次要矛盾,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所以材料4的土地政策在解放战争时期改为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的政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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