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是某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4-06-10  27

问题 刘军是某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刘军不得担任事业单位的职务
B、刘军的配偶不得与刘军在同一人民法院担任法官
C、刘军的子女不得担任刘军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刘军在办理案件中,接受了当事人的请客送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刘军回避

答案2

解析 《法官法》第15条: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剖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g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