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仲裁庭对江南公司与湖西公司的纠纷作出了仲裁裁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22-03-15  28

问题 经审理,仲裁庭对江南公司与湖西公司的纠纷作出了仲裁裁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仲裁裁决书上只有两名仲裁员的签名,那么该裁决书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B、仲裁裁决书应当依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C、在有的情况下,仲裁裁决可能依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D、如果江南公司与湖西公司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答案2,4,8

解析 A选项,根据《仲裁法》第54条的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由此可见,如果仲裁员对裁决持不同意见,可以不签名,这与仲裁裁决的效力没有关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根据《仲裁法》第53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由此可见,仲裁裁决书应当依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B选项正确。C选项,根据《仲裁法》第53条的规定可知,在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根据《仲裁法》第49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因此,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dx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