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甲电池生产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铅蓄电池,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铅蓄电池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万元。甲企业当月全部收回。将其中30%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元;50%用于继续加工铅蓄电池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企

admin2022-07-26  23

问题 2019年6月,甲电池生产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铅蓄电池,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铅蓄电池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万元。甲企业当月全部收回。将其中30%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元;50%用于继续加工铅蓄电池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选项 A、0
B、2.52
C、1.20
D、1.32

答案D

解析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销售额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电池连续生产应税电池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33+80)×4%-4×(30%+50%)=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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