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2/11)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2/11)
admin
2021-01-02
50
问题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2/11)
选项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
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制造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罪数。四选项中的“构成”实为“宣判为”(考虑罪数之后的结论)的意思。
(1)甲在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上淋洒农药,由于稻米极有可能被不特定的公众食用,已危害公共安全,故其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其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方式为投毒,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触犯投放危险物质罪。选项C错误。
(2)在稻米上淋洒农药客观上确能使其丧失使用价值,如损失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3)对于取出部分作饵料的行为,对象是已经毁坏的、有毒不能食用的稻米,且只有“部分”,应认为数额较小。不能构成盗窃罪。故选项B不正确。
(4)将麻雀毒死后,将有毒的麻雀售与饭馆,由于其在市场交易领域出售有毒的食品,根据《刑法》第144条规定,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在罪数上,投放危险物质致财物毁损,是整体法与部分法的法条竞合关系,以整体法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故选项A错误。
(6)投放危险物质后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是前后两个独立行为,应当数罪并罚。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Ru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刑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刑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是_______的成员国,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权在我国法律中受到保护。()
关于专利权效力的问题,正确的说法是()
根据《专利法》规定,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不包括()
专有出版权是指图书出版者根据合同的约定,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享有以下哪些方面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长寿县灯具厂于2008年4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产品注册“长寿”商标。4月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长寿”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申请。4月14日,灯具厂收到驳回通知。某邻县灯泡厂一直使用未注册的“长寿”商标。请问:如果复审结果维持初审决定,不予审定公
王某是某研究所的研究员,其在国外完成一项发明创造,2010年4月1日,王某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介绍了该项技术,2010年10月4日,参加这次展览会的李某将这项技术作为自己的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9月28日,王某以这项发明
某广告公司的名称是“北京市盛世年华广告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公司在办理公司名称核准登记时将名称核定为“北京市盛世年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则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小学生豆豆在《作文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该文章的著作权主体是()
根据我国《专利法》,可以对专利申请权归属进行约定的情形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在合同未明确约定归属的情形下,著作权属于()
随机试题
患儿1岁,体重5kg,生后混合喂养,近4个月来因腹泻改为米糊喂养,近3天来出现发热,咳嗽,拒食。体检:精神萎靡,反应低下,面色苍白,皮下脂肪消失,皮肤弹性消失,咽充血,两肺固定细湿啰音。血象:红细胞2.5×1012/L,Hb50g/L。治疗开始时,每
关于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分娩期血流动力学的变化,下述哪项是错误的( )
男性,50岁,因反复呕吐5天入院,血清钠108mmol/L,脉搏120次/分,血压70/50mmHg。应诊断为( )。【2003年考试真题】
乳牙牙髓治疗中,正确的是
纠偏的主要对象是()造成的投资偏差。
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是金融机构体系中最为核心的部分。
假设随机变量X服从指数分布,则随机变量Y=min{X,2}的分布函数
求微分方程y’’+2y’+2y=的通解.
SevenExcusesNottoGotoCollegeThinkcollegeisforotherkids,andnotforyou?Wrong.Don’tgiveuponcollegebefo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