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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2006年司考,卷二,第36题)
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2006年司考,卷二,第36题)
admin
2017-05-25
19
问题
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2006年司考,卷二,第36题)
选项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答案
C
解析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在诉讼中享有一系列的诉讼权利。但是为了维护控辩双方总体上的平衡,《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也作了一些限制,如,法律并没有赋予其针对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权利,而仅给予其对一审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请求抗诉的主体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象是第一审判决,不包括裁定;期限是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之内。所以C项正确。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虽然没有刑事上诉权,但是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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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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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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