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9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2019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1-07
24
问题
(2019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民行使财产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B、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C、公民财产权规定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
D、国家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依法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并赔偿
答案
A
解析
财产权的社会性决定了财产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即社会整体利益,A项表述正确。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从我国宪法规定的措辞上看,公有财产用的是“神圣不可侵犯”,而私有财产用的是“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可见,B项表述错误。我国宪法将公民财产权规定在第一章“总纲”中,而非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C项表述错误。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非“赔偿”,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K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一19题)
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5题)
鹿某为引起政府对其利益诉求的重视,以生产、生活和科研需要为由,在两年内向十几个行政机关提起近百次与其实际利益诉求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接到公开答复后又反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53题)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这一要求?(2016年卷一53题)
关于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措施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年卷一99题)
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当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47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21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3题)
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6条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据此,下列选项中关于香港立法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以下准许机动车掉头的地方是那一项?
低氧对呼吸的刺激作用是通过()
女,20岁,煤气火焰烧伤面、颈、双手、前胸和腹部。则该病人烧伤面积为
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通气管管口应安装()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
若一个三角形的三边长均满足方程x2一6x+8=0,则此三角形的周长为______.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01-105题2008年全年某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606.46万亩,同比增长0.9%。主要品种中,粮食作物面积3749.91万亩,同比增长0.8%。其中:稻谷面积2920.35万亩,同比增长0.4%。甘蔗面积224.51万亩,油料作物
如果干部把群众视为钉子,心中就会想到锤子,就会想到对抗,用锤子去砸钉子,钉子永远是钉子。如果把群众看成亲人,付出真情去温暖,再坚硬的“冰”也会被融化,再不配合的群众也不会变成“钉子户”。这段文字说明干部在丁作中需要()。
多媒体技术是()。
Thecarmanufacturerhas______1,000workersbecauseofthedropinsal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