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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后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3月1日交琴。3月1日甲交琴时,向丙表示,欲借用5天,丙表示同意,并支付价金。甲于3月3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交付。问: 试逐一分析小提琴所有权变动的性质及其法律事实。
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后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3月1日交琴。3月1日甲交琴时,向丙表示,欲借用5天,丙表示同意,并支付价金。甲于3月3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交付。问: 试逐一分析小提琴所有权变动的性质及其法律事实。
admin
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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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后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3月1日交琴。3月1日甲交琴时,向丙表示,欲借用5天,丙表示同意,并支付价金。甲于3月3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交付。问:
试逐一分析小提琴所有权变动的性质及其法律事实。
选项
答案
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属于继受取得,法律事实为其父的死亡,甲取得小提琴的所有权;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3月1日交琴并顺利完成交付,法律行为是买卖行为,所有权从甲移转到了丙;甲于3月3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顺利交付,属于无权处分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善意取得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丁取得小提琴的所有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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