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乙,约定6月1日之前办理完毕过户登记,若甲未于6月1日之前给乙办理完毕过户登记,甲向乙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在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于5月20日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乙,约定6月1日之前办理完毕过户登记,若甲未于6月1日之前给乙办理完毕过户登记,甲向乙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在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于5月20日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4-10-26
27
问题
甲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乙,约定6月1日之前办理完毕过户登记,若甲未于6月1日之前给乙办理完毕过户登记,甲向乙支付违约金30万元。甲在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于5月20日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5月20日以后,6月1日之前,乙可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B、6月1日以后,乙有权请求甲实际履行,给自己办理过户登记
C、5月20日以后,乙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支付30万元违约金
D、5月20日以后,乙有权解除合同,但无权在解除合同后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答案
A,C
解析
一物数卖;预期违约;违约金;实际履行
①《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甲向乙履行过户登记的义务虽然于6月1日到期,但甲5月20日将房屋出售给丙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行为已经构成预期违约(默示毁约),故乙可对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A选项正确。
②《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因甲已经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甲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的义务即成为法律上不能的义务,故乙不得对甲主张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B选项错误。
③《合同法》第94条第2项规定,债务人预期违约的,债权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根据《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规定可知,合同因违约被解除的,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理、结算条款)并不终止,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C选项正确。
④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v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于2004年8月向兴旺家俱店定作结婚家俱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俱店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俱店通知王某,因家俱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好的家俱,要求迟延履行合同9月20日交货。当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遂对兴
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对仲裁程序所作的下列何种约定是有效的?向海塘公司提供木材的红木公司可以以何种身份参加该案件的仲裁程序?
关于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不正确?()
赵某驾驶奥迪A6轿车经过北戴河渡假村甲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赵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赵某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赵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5号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赵某即与该房主李某交涉赔偿事宜,但李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赵某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49题)
甲欲将一部分货物寄存在乙处,为此向吴律师咨洵。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吴律师的以下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
某机关负责人王某于2008年6月死亡,李某因与王某有仇,遂到处散步谣言说王某因收受贿赂,现在行贿人举报,王某因惧怕而自杀身亡。大家相互传播,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王某之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2004年3月,挪威诺亚公司与中国森岛公司订立合同,约定诺亚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出资,森岛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现金出资,在北京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报请审批机关审查时,主办官员认为以下几点需要改正,其中哪些确实是依法应予改正的?(
纳税义务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随机试题
体现医患之间契约关系的有下列做法,但不包括
崩解剂的加入方法影响崩解和溶出的速度,崩解较快的方法是
芒硝是一种硫酸盐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属于泻下药,具有软坚散结、泻下通便、回乳的功效。适用于燥屎坚硬难下等症。在炮制过程中,能够使芒硝结晶析出,且与杂质分离的方法是
房地产经纪人为买房客户提供多套房源供其选择,这表明房源具有()的特征。
盾构是用来开挖土砂类围岩的隧道机械,由()组成。
()不属于旅游饭店的权利。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
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大限将至,中药出口欧洲遭遇严冬,人们不禁对中药_________产生了不小的怀疑。这其中确有中药自身种植、生产加工不统一的原因,致使药效和安全性能受到国际市场_________,但究其深层原因,则与国际中药市场暗藏的利益争夺不
已知a2+4a+1=0,且,则m=().
WhenthegiantIndiantechnology-servicesfirmInfosysannouncedlastNovemberthatitwouldopenadesignandinnovationhub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