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小张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小张每月工资是4000元。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做出一项决定,从全体职工的工资中抽出20%作为绩效工资,如果年底公司完成各项指标,绩效工资将一次性发放职工本人,如果公司完不成指标,绩效工资将

admin2017-02-23  33

问题 2015年1月小张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小张每月工资是4000元。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做出一项决定,从全体职工的工资中抽出20%作为绩效工资,如果年底公司完成各项指标,绩效工资将一次性发放职工本人,如果公司完不成指标,绩效工资将不予发放。从2015年4月起,小张每月领到3200元的工资。为此,小张于2013年6月3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小张可以得到补偿吗?

选项

答案小张是可以获得补偿的。首先小张是在劳动争议发生的60天内向劳动仲裁提出的仲裁申请。另外,《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利益私自扣除工资的,应予以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小张从工资第二个月起应获得的工资是8000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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