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18-09-01
31
问题
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占有的种类。依占有是否有法律上的根据,可以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基于所有权、他物权、租赁权等权利而占有即为有权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因此丙占有乙车属于无权占有。A选项正确。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为善意占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有权要求无权善意占有人丙返还自行车,但应当支付丙因维护该自行车支出的必要费用。B选项正确。乙作为自行车的所有人,当其占有被侵害时,其既享有基于所有权的物上请求权来请求返还原物,也享有基于占有被侵害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只不过后者受1年期间的限制。所以,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C选项正确。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此时丙是恶意占有人。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故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全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s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并在要约中写道:“若在10日内未作表示,就视为你方承诺。”10天后,公司未作任何表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
请对“杀人偿命”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民间上有一种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家盖房,邻居乙、丙前来帮忙。施工中,丙因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乙不小心撞伤小孩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及刑法规定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
随机试题
(2008年4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__________。
下列关于审计工作底稿控制目的叙述,正确的有()
Mostofyougraduatingtodaywillbeemployeesallyourworkinglife,workingforsomebodyelseandforapaycheck.Andsowill
TomSmithwasawriter.Hewrotedetectivestoriesformagazines.Oneeveninghecouldnotfindanendforastory.Hesatwith
导游人员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2008年张某于旅游职业高中毕业,同年8月1日被K宾馆录用为客房服务员,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张某在两个月的工作期间,迟到5次,3次与顾客争吵,并且不服从领班和值班经理的批评教育。10月8日,K宾馆书面通知调动张某到洗衣房工作,若对方不同意,限其三个
已知函数f(x)=|x2+3x-4|的图像与y=kx+1的图像有3个交点,求满足条件的k值.
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工作中的许可主要包括()。
请你描述一下漫画,并谈谈你的想法。
A、Ajoblisting.B、Apersonalresume.C、Apermissionslip.D、Asalaryrequirement.B细节题。文中提醒学生咨询时besuretobringaresume(一定要带上
最新回复
(
0
)